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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4月24日,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办法》确定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认定流程。
自治区自2023年起开展申报工作,每三年组织一次申报受理和审核。
申报当年5月,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布自治区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申报表。
申报当年6月,自治区教育厅集中受理举办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的申请,申请单位应按第七条要求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当年7月,新疆教育学会对申请举办的竞赛活动进行初核;自治区党委编办负责对主办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登记注册情况予以核实;自治区民政厅负责对主办单位为社会组织的法人资格予以核实。
申报当年8月,自治区教育厅确定申报结果。对同意举办的活动,将在教育厅官方网站上公布竞赛活动组织主体(主办方)时间、内容、范围、组织方式、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不同意举办的竞赛活动,出具书面告知书。
竞赛活动的申报和受理阶段,不收取任何费用。
同意举办的竞赛活动,有效期限原则上为3年,在此期间每年举办次数不得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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