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两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子公司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为子公司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
3、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4、注册资本:33,809,900美元
5、成立日期:2004-08-13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空调配件、燃气具配件、汽车农机配件、电子设备和部件、五金配件、铜冶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42,420.47万元,净资产为93,12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59%;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1,122.51万元,净利润为13,129.05万元。(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6.0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盾安金属(泰国)有限公司持有其28.30%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5.65%的股权。
9、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中央路1号
3、法定代表人:楼家杨
4、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8-04-07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批发零售:制冷设备、制冷控制元器件、汽车零部件、机械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五金配件、燃器具配件、建筑装潢材料(除木材)、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品)、文具用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5,800.43万元,净资产为6,134.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61%;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6,585.50万元,净利润为2,772.99万元。(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20%,总资产的8.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包含本次担保)累计金额为214,950万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8,565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5%,总资产的1.0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意见
1、提供担保的目的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本次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上述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