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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降为四级的通知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气象变化和汛情发展趋势,经会商研判,根据《开封市防汛抗旱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指决定于7月30日9时将防讯应急响应降为四级。
各县(区)防指根据当地汛情情况,实时调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当前,开封市仍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近期天气情况复杂多变,防汛形势依旧严峻。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高度警惕,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加强积水小区的抽水排涝工作,及时排除积水;各易涝点、立交道口等防汛重点部位继续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各级应急救援力量要继续保持应急待命状态;各集中安置点要持续做好转移避险群众的生活保障,黄河浮桥继续保持封闭状态,直至防汛应急响应解除。
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做好防汛值班值守工作,持续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风险会商研判。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各生产经管单位在复工复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井向属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报备。
2023年7月30日
责编:陶纪燕 | 审校:陈筱娟 | 审核:李震 | 监制: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