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广西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备受关注。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广西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施行,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等做出规范和要求。
《条例》共五章三十四条,包括总则、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合理确定了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明确了野生动物保护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职责、各有关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办公厅副主任 易克刚:具有地方特色、针对性强、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我区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为我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广西大部分地区处于东亚—澳大利西亚全球候鸟迁徙路线上,每年有数以万计的候鸟进入广西停歇和觅食。《条例》针对候鸟作了创设性的保护规定,明确每年的9月为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3月20日至26日为自治区爱鸟周。同时规定,社会公众对野生鸟类不驱赶、不惊扰、不猎捕、不随意投食,若发现受伤野生鸟类,应及时联系野生动物救助部门进行救治,切勿私自带回家进行饲养救治。
南宁市动物园兽医科科长 吴俊仪:比如说国外来的一些物种,长期是有一些市民在饲养的,立法的话,对规范这个饲养应该说也是一个进步。
值得一提的是,大伙在天然水域垂钓过程中也会遇到国家或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鱼类,例如芝麻剑(斑鳠)、黑鲤(乌原鲤)等。如果误捕误钓,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立即放回原钓鱼水域。如有出售或食用行为,将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会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生态环境
人人有责
记者 | 陈志豪 高睿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