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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严禁代人打卡。每个月推荐全勤员工,进行公布表扬和奖励100元,所谓全勤是全月没有迟到,早退,请假。延迟半小时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半小时下班的,为早退行为。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加班,7:00-10:00一迟到、早退、旷工。具体规定,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贯彻,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核准缺勤,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